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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黄庭坚书法美学思想阐释

        作者:核实中..2010-07-09 17:02:17 来源:网络

        内容摘要:“绝俗”“重韵”是黄庭坚书法美学思想的核心。“绝俗”则须重视“胸次”,在艺术境界上超越凡俗。他所重的“韵”,是“苍拔紧执”为主,且与“妍雅郁藏”相融合的“韵”。此外,他强调“法外之理”“中和”“自然”等美学观。他的书法创作前无古人,特色独具,基本上实现了自己的美学理想。

        关键词:黄庭坚 书法美学思想 绝俗 重韵

        黄庭坚书法在中国书法史上具有很高的地位,他的书法美学思想也有许多可资借鉴的精粹。对于他的书法,历代聚讼纷纭,毁誉不一,但主流是肯定、赞赏的,诸如苏轼、刘熙载、周星莲、康有为等人都在著述中推崇备至。康有为《广艺舟双楫》中说:“宋人之书吾尤爱山谷,虽昂藏郁拔,而神闲意浓,入门自媚。”后世学黄书而有成者亦甚多,如明代的沈周、文徵明,清代、近代的康有为、吴昌硕、齐白石等名家大师。

        朱熹曾说:“至于黄、米,而欹侧怒张之势极矣。”宋代书风确实如此,已经迥异于前人,后代深受儒学熏染的“雅士”们是很难理解的。“欹侧怒张”是情感、个性的自然宣泄,虽外露了些,但对饱学风雅的宋代书法大家来说,还不至流于粗俗嚣张。

        黄庭坚书法正因为不仅偏离俗人“喜秀”的眼光,偏离文士“尚雅”的爱好,而且偏离了鉴赏家的规矩,故能深切理解他书法的人并不多。但站在当代美学的立场来看,我们受到的震撼却很大,他的书法所呈现的跌宕激越、强烈奔放的风格与现代书法是相通的。
        黄庭坚书法美学的思想境界超迈、阔大,艺术境界卓越、不凡,正堪与近代的王羲之、唐代的颜真卿相提并论。对于他的书法理论,很有必要用现代美学加以阐释,在此过程中,也将进一步剖析他书作中所体现出的美学思想。简言之,黄庭坚的书法美学理想即是:“绝俗”。他所期望达到的书法美学境界即是:以“韵”取胜,并用不拘绳墨的“法”加以表现。

        黄庭坚书法美学思想是可贵的,深入研究他的书法美学观有助于我们全面、公允的认识、评价他的书法,有助于我们更好的从他的书作中感受他的人格美、气度美。另外,他的书法美学思想还能给予我们的书法创新以良多的有益启迪。

        一、黄庭坚书法美学思想的成因

        黄庭坚书法美学思想的形成,有多方面的因素。从历史角度看,赵宋王朝极富变革精神。哲学思想方面,理学分宗立派;文学上,宋词取代唐诗成为主导;美术上,文人画日趋成熟;书法上,一大批书法家直抒胸臆,力破陈法,使书法面貌大大改观。

        程朱理学使艺术家更注重作品的内在精神,将文艺作为“理”的载体。黄庭坚乃“苏门四学士”之一,他的思想更多的受到苏轼、苏辙兄弟为首的“蜀学”的影响。在“蜀学”的哲学思想中,“道”是最高范畴。一切艺术形式的首要任务在于寓“道”之“意”,而要做到这一点,艺术家本身就应是一“道”人,非如此,则无“道”可传。“蜀学”的精神强烈地影响了黄庭坚的“绝俗”观,可以想见,凡俗之辈是无法指望他“书以载道”的。

        黄庭坚一生坎坷,他的政治生涯和北宋波谲云诡的政治变革相始终,他的命运则和王安石变法以及其后的新旧党争息息相关。他数度被贬,长处逆境,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,正如他所说,“蓬藿柱宇,鼪鼯同径”。这种种磨难造就了他骨鲠气坚的性格。现实中他不能有所作为,“绝俗”、“反俗”的精神只好较多地贯彻、表现于他的理论和创作之中。

        黄庭坚的书法“绝俗”观和他的文艺“绝俗”观一脉相承,他曾说:“宁律不谐而不使句弱,用字不工不使语俗。”当时的书风陈陈相因,人们争相摩习晋唐的法帖,“世人尽学《兰亭》面,欲换凡骨无金丹。”(黄庭坚语)“法”束缚了创新的精神,“绝俗”的呐喊可谓一针见血。黄庭坚力主“绝俗”,也与他自己的师承和创作有关。他说:“余学草书30余年,初以周越为师,故20年抖擞俗气不脱。”正因为如此,“绝俗”的愿望就更加强烈,以至念念不忘,口口不离,“俗”字在他的论说中出现的频率相当高,真乃“绝俗心切”。

        二、 黄庭坚书论所蕴含的书法美学思想

        “绝俗”、“重韵”是黄庭坚书法美学思想的核心,对于这些思想,他并没有系统、全面的论述,这些观点只是零星的散见于他的诗文中,他不仅将这些思想论述得很明确、深刻,而且还付诸于书法的探索之中,并随时调校自己的观念,令自己的书作书论日趋成熟。

        对于各式各样的“俗”,黄庭坚都深恶痛绝,他曾说:“余尝为少年言,士大夫处世可以百为,唯不可俗,俗便不可医也。”这话表明:“绝俗”不仅是文章书画的事,处世为人也要“绝俗”,先做“不俗之人”。怎样才算“不俗”?黄庭坚作了回答:“或问不俗之状,老夫曰:难言也。视其平居,无以异与俗人,临大节而不可夺,此不俗人也;平居终日,如舍瓦石,临事一筹不画,此俗人也。”要做到不俗,不作俗书,就应“学书要须胸中有道义,又广之以圣哲之学,书乃可贵。若其灵府无程,政使笔墨不减元常、逸少,只是俗人耳。”他又说:“夫心能不牵于外物,则其天守全,万物森然出于一境,岂待含墨吮笔,磐礴而后为之哉?故余谓臻欲得妙于笔,当得妙于心。”对心胸要求很高,认为“书如其心”,心不如人而书欲过人,正如缘木求鱼。

        胸次不高,则人品不高;人品不高,则书品不高;书品不高,则俗矣,罔论“韵外之致”,也难悟“法外之理”。因此,可以说,黄庭坚的“绝俗”观具有很高的美学价值和伦理价值。确立“绝俗”,则可上求胸次充盈,下求“韵外有致”、“法外得理”。

        书法上讲求“绝俗”,具体要达到什么境界呢?黄庭坚认为:书法美的最高境界即“韵胜”而“无法”。要臻此佳境,首先须涵养心胸,如他所说:“山谷曰:一丘一壑,自须其人胸次有之,但笔间那可得?”仅学习技法、玩弄笔墨一定不行。其次,要设法将人的“神韵”搬到书法上,使书作韵味深长。再次,要通“法外之理”,让合“理”之法紧密地配合“韵”的表现,如此,通过达到“韵胜”而“无法”的境界,来达到“绝俗”的目的。一言蔽之,“绝俗”的实现途径即“胸次--韵--法外之理”。
        “胸次”是黄庭坚常用的一个概念,略等于“胸襟”、“心灵”,指的是人的内在精神世界。对于人来说,人心“不俗”是最重要的;对于书作来说,“韵致”是最重要的,因为“韵致”即“书之心”的显露。人有“人心”和相应的“神韵”;书作也有“书心”和相应的“神韵”。人与书法是对应的,书作一旦被创制出来,就获得人格化的形态,不再仅仅是纸和墨的集合。

        黄庭坚认为:“凡书画当观韵”。将“韵”提高到审美的最高层次,他推崇苏东坡,认为“笔圆而韵胜……本朝善书,自当推为第一。”又说:“东坡简札,字形温润,无一点俗气。”“韵”和“俗”是不相容的,正如刘熙载《艺概·书概》所言:“黄山谷论书最重一‘韵’字,盖俗气未尽者,皆不足以言韵也。要做到“韵胜”,须先求“绝俗”。“绝俗”是“破”,“重韵”是“立”。要做到“韵胜”,还须通“法外之理”,不让陈法约制“韵”的表现。故应上求“绝俗”,下求“无法”,令“书有尽而意无穷。”

        黄庭坚也重“意”。我们看他的书作,明显感到“意”气风发,痛快不羁。“尚韵”和“尚意”从本质上看,也不相违背。耐人寻味的“韵致”往往“意”味深长,不仅笔墨之内神采奕奕,笔墨之外亦妙趣横生,笔迹有限而意韵无穷。重视“韵致’在一定程度上中和、矫正了“尚意”所导致的直露浅薄,剑拔弩张。一味“尚意”而不讲“韵致”,书法的境界很难上去;一味“尚韵”而不讲“意趣”,书法则会变得空洞、干枯、乏味。

        黄庭坚既重法又不重法。他说:“法在人,故必学。”在初学时,他并不忽略前人的优秀书作,他曾师承过同朝的周越、苏轼,师法过前代的王羲之、杨凝式、颜真卿、柳公权、张旭、怀素、李邕等人,对《瘗鹤铭》也深有研究。他说见到怀素的《自叙帖》以后,“谛观数日,恍然自得,落笔便觉超异。”但他不是为法而法,而是“学字既成,且养于心中无俗气,然后可以作,示人以楷式。”目的终究是为了抒情达意。他率性天真,不执陈法,“未尝一事横于胸中,故不执笔墨,遇纸则书,纸尽则已,亦不计较工拙与人之品藻讥弹。”

        黄庭坚这种得“法外之理”,自创新法,其实是一种相当高的创作境界。他不拘执前人的法度,自由地表现自己的美学思想,这比“唐尚法”更高一筹。黄庭坚的书法美学思想,除了“绝俗”、重“韵外之致”、“法外之理”,在“自然’、“中和”、创新等观念上还有许多独到的见解,在此,就不予赘述了。

        三、黄庭坚书作所体现的书法美学思想

        周星莲在《临池管见》中评赞道:“黄山谷清癯雅脱,古澹绝伦,超卓之中,寄托深远,是名贵气象。”整句话对黄庭坚“绝俗”与“重韵”的美学境界作了很精到的概括,当然他主要是针对黄庭坚成熟期的书作而言,这个时期的代表作有《伏波神祠词卷》(57岁书)和《松风阁诗》(58岁书)等。这些作品造诣很高,骨健气清,纵横奇崛,充溢着老辣之气,朗朗如道士出山,一洗俗尘;俨俨似尊者驾临,意定神闲,与世俗的审美观相去甚远,充分体现了他独到的“韵外之致”,这就是“苍拔紧执”为主,且和“妍雅郁藏”相融合的“韵”,与晋人书法“萧散闲逸”之韵大异其趣。

        “晋韵”比较秀润,黄庭坚的“韵”则更加苍老,这是我们一看到他的字就会有的一种感受。如果说晋书如翩翩少年,那么黄书则如苍苍老者,这种“苍老”之韵是如此的独特、浓烈,以致我们在他同代和前代的书家中很难觅到第二人。对于“苍老”,清代叶燮有言:“且苍老必因乎其质,非凡物可以苍老概也。”从此可以悟出:黄庭坚的“苍老”,并非一种做作,而是有“苍老之质”--一种与众不同的心态。这种“苍老”或曰“老辣”,是他“书韵”的主导方面,“苍”是他最明显有别于人的特征。

        在技法美中,黄庭坚特别注重笔法美,将其作为创新的主要内容,因为笔的使转更能体现书者的“韵致”。他说:“字中有笔,如禅家句中有眼”。将笔法的地位提到相当高的程度。他的独创精神首先体现在笔法上,概括说,他创用的笔法主要有三种:一、涩笔法(运笔的徐疾);二、截拽法(运笔的纵敛);三、战笔法(运笔的强弱)。

        在几种笔法中,“战笔法”是最有助于黄庭坚表现自己审美追求的,也是他真正独创的。这种笔法运作时,由于笔力不同,造成笔划时时变化,但却十分严谨,遒健有力,如虬枝古干,苍藤磐石,在艺术效果上很有感染力。总的来说,黄庭坚的笔法美表现为沉雄朴厚,奇倔恣肆,瘦硬挺拔,带有篆意,以筋丰骨匀取胜。

        黄庭坚字的结构效法过李邕,以侧险取势,但比李邕更随意,或欹、或侧、或正、或倾,变化多端。他的字形可谓“以俗为雅”,正如口语,不加雕琢,一切任“意”。行书在结构上,还有中宫敛结,长笔四展的特征,这种“密不容针,宽可走马”的结体,给人以一张一弛、刚柔相济的美感。从作品的整个篇幅来看,也充荡着不凡的神韵,随意写去,天然自适,大小左右,疏密徐疾,都各得其所,随遇而安,如苍松满目,如散仙兴会,岸然而不失雅静。

        四、黄庭坚书论书作美学思想的同一性程度

        可以肯定:从大体上来说,黄庭坚基本落实了他的美学理想。他的书法给人的感受是既“苍拔紧执”又“妍雅郁藏”,美学趣味十分不落俗套。这种“外苍内秀”,使得他的书法具有很独特的韵致,百看不厌。他力图打破陈法,事实证明他做到了这一点。

        能基本达到“论”与“行”的统一,主要还是因为黄庭坚真正地将书法当作一门艺术来从事,不断的探索、总结,不断的寻找差距,并注重别人的反馈意见,他曾不加掩饰地说:“钱穆文、苏之瞻皆病余草书多俗笔。”由此,他的创作精神可以想见。

        黄庭坚的书论和书作当然也存在非同一性,比如他注重“绝俗”,讲求“中和”,但他的用笔有时过于造作,刀斧痕迹较重,不如晋书来得天然,因为他讲“用笔”过了头,忘了“中和”的原则,他对笔的控制能力很强,但却忽略了毛笔本身的性能。另外,对于“韵”的许多具体内蕴,他并没有说明白,此乃感性较强而理性较弱之故,如果他能多注重理论,或许可以更早形成自己的风格。话说回来,在“苍拔”这类韵的境界中,黄庭坚无疑是很少有人能望其项背的,他固然存在不足,但他的风格是强烈的,这使得他的书法具有不同寻常的美,具有历久不衰的永恒魅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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