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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试论宜兴紫砂的款识 蒋彦/文

        作者:核实中..2010-06-22 14:57:15 来源:网络

        蒋彦又名蒋小彦,1972年进紫砂工艺厂,拜著名艺人王寅春、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吕尧臣,江苏省工艺美术师李碧芳为师,学习传统造型艺术。作品以厚重见长,以古朴为先,以圆润出众,以霸气称著。
        中国茶文化举世文明,茗饮习俗源远流长。为此,历史上出现过后以陶瓷或金、银、铜、锡等等材质制作的各种茶具也种类繁多、不一而起。其中,以宜兴优质矿泥制成的,茗饮时专门作为泡茶叶用的紫砂壶,自明代中期出现并流行以后,因其格调品味之高雅、制作工艺之精湛、备受人们的关爱、赏识。发展到今日,宜兴紫砂名家之众多,从业队伍之庞大、商场的规模、获利的丰厚等等,都是古代及当今许多工艺门类无法比拟的。宜兴紫砂的得天独厚,原因是多方面的,我们在此不作全面的分析讨论。在此,我们仅指出其中的一个原因是:紫砂茗壶都是具备款识的,不管是大名家还是小名家、不管是从业多年的老艺人还是初涉此道的新人,如非特殊原因,一般都会在自己的作品上题名、署款。可以认为,具备款识已是紫砂创作的重要步骤之一,已是紫砂工艺的一个组成部分,甚至可以说它已是紫砂行业的一项世代遵循的优良传统。
        当然,款识的出现或存在,并非紫砂工艺所独有。工艺品的创作者在所制器物上署名,或手工厂产品标记类似于款识的各种店名、铺名,这重“物勒工名”的现象,中国古代早已有之。据文献记载,至迟在战国时已经出现,以后屡见不鲜。但是,除紫砂之外的任何工艺的任何款识,如唐、宋、元、明金银器上偶尔出现的匠师款;明清竹刻,南京濮仲谦、嘉定“三朱”(朱鹤、朱缨、朱雅徵)、吴三璠款、明代苏州于雕陆子刚款等等都仅仅是某一时期某一名家的个别行为,并非是整个行业的普遍现象,也未形成工艺传统,不象紫砂款识一样,自出现以后,绵延不绝,既具有鲜明的个人风格特色,又存在所处时代的气息风貌,从而形成了自身发展变化的规律性东西,可以作为行业文化的一个方面进行单独的专门研究。至于许多商品上出现的各种所谓款识,如宋代湖州铜镜上的“石家照子”款;宋、元漆器上的产地、匠作款;明清徽州墨、湖州笔的各种商标等等,它们所起的作用主要是招徕生意,实质上与广告、招牌无异,其作用意义是完全不能与宜兴紫砂款识相比的。鉴于上述认识,我们认为是有必要对宜兴紫砂的款识情况作一粗犷简要的梳理,以供对此有兴趣的读者参考。
        主要内容分以下三个方面:
        一、关于紫砂款识的表现手法,有刻款与印记款两类。
        所谓刻款,是指以竹制或金属制刀具镌刻的紫砂款识。实际是以到当笔,必须体现出书法意趣,故难度较大,自己不能,往往要请人代笔或代刻。据紫砂文献明末周高起所著《阳羡铭壶系》记载:宜兴紫砂壶是从著名艺人时大彬(活动在明末万历年间前后)开始才出现款识的。(李茂林曾以朱砂号记,似乎已萌发了款识意识。)他说:“镌壶款识,即时大彬初请能书者落墨,用竹刀画之、或以印记,后竟运刀成字、书法闲雅,在黄庭乐毅贴间……”据此,还可知时大彬的款识、刻款和印记两种都有。目前,扬州、漳浦、无锡、延安等地的名带墓葬,都曾出土过时大彬款紫砂壶,已提供了较为确凿可信的时大彬刻款资料。但时大彬是否使用过印记,尚无出土资料证实,还不能肯定。时大彬以后,文献中著录的明末擅长刻款的著名艺人还有李仲芳、徐友良、陈用卿、陈辰等。清初,则有惠孟辰、陈鸣远等人。这些当然都是大名家,更多的小名家,则需从他们的作品中去寻觅了。以后至今,由于印记的大量使用,紫砂壶刻款现象相对少见。
        所谓印记,是指借用印章篆刻艺术来表现的紫砂款识,也包括代表款识的某些图记、图案。紫砂印记与“封泥”相同,印章是阴文,打印后出现的印文则是阳文。反之,印章是阳文,印文则是阴文,这与在书画上盖章是不同的。紫砂印记的使用,当也很早,时大彬是否有印记虽不能肯定,但镇江博物馆所藏出土于1965年的一件紫砂壶上,钤刻有“用卿制”三字葫芦形印记,此制壶艺人估计即是稍迟于时大彬的“陈用卿”。至于紫砂款识的位置,一般都限于壶底、盖内和把下等隐蔽处,很少出格。若制壶艺人又善书画陶刻装饰,则其款识也有可能随陶刻内容出现在壶腹、盖面等显著部位。如延安出土的椭圆形提梁大彬壶上即在壶腹刻:“吟余养浩然,大彬”草书7字。前“吟余”5字是供品味观赏而作的诗句韵语类文字,一般称为“铭文”,后“大彬”2字才是款识,为此壶、此铭作者之题名。
        二、紫砂款识的内容
        不管是刻款还是印记,最常见,也是最为规范的紫砂款识是艺人的姓名、字号款。如古人的“大彬”、“陈鸣远”、近现代的“冰心道人”(程寿珍号)、“顾景舟”等。凡在姓名、字号后加“制”、“造”、“制壶”、“制陶”等等字样的也属这一类。也常见在姓名、字号前出现艺人籍贯,因绝大多数是宜兴人,所见均是“荆溪”、“阳羡”、“蜀山”等宜兴、丁山的古称、别称。除以上常见款识之外,还有以下各种类型的款识现象存在,这些款识往往都具有多重义蕴。如:标明时间款。例见山西晋城清初墓葬所出大彬壶,壶底刻款为“丁未夏日时大彬制”。
        又《茗壶图录》载:陈鸣远曾作一壶,上刻“丁未杏月鸣远作古”款。标明产地款。这一款识情况在上世纪六、七十年代很普遍,即壶底钤“中国宜兴”印,盖内钤艺人款识印。标明商号商标款。这一款识情况在民国年间很流行,著名的“铁画轩”、“豫丰”、“陈鼎和”、“金鼎商标”等均是,这些款识现象突出监制直,艺人款识或有或无。如“邓奎符生监造”、“仁昌监制”款等。标明定制款。这类款识一般都为斋堂室名,其主人往往系文人雅士,或为财力雄厚之富商大贾。如“阿曼陀室”、“桑连理馆”均为陈鸿寿定制款。“愙斋”为吴大澂定制款。制壶艺人也多为名家、高手,如杨彭年为陈鸿寿作壶,黄玉麟为吴大澂作壶等。铭文款。这种款识,不仅仅单为题名,还出现有诗文韵语类或叙事、纪念类铭文,如清初的惠孟臣传有“清风拂面来孟臣”、“水浸一天星孟臣”、“叶硬经霜绿孟臣”等壶底刻款。惠逸公有“烟水云山逸公”六字戳印款。近人程寿珍有“八十二老人作此铭壶巴拿马和国货物品展览会曾得优奖”印章一枚,常用此作壶底款。这种铭文款其实是“铭”、“款”的结合体。如出现在盖、腹等明显部位,则有可能是陶刻者所为,而非制壶者自作。紫砂款识中还有一些非常冷僻的例子、难以归类,这里就不作涉及了。
        三、关于紫砂款识的作用与意义
        在艺术创作领域内,大家知道,作者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题款,这是对本人对自己艺术成果的一种肯定,也是体现作品价值、自我价值的唯一途径。有款的作品,比无款的作品具有更多的人文背景,提供了更为丰富的资料信息。所以,它的价值无论是从经济方面,还是从历史、艺术、研究等各方面来衡量,都显得更高。紫砂行业自然也是这样。所以,紫砂款识的存在对于紫砂工艺的发展、繁荣,其作用和意义是绝不能低估的。在供鉴定、辨真伪方面,紫砂款识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。因为,对于不具备现代仿冒手段的古人来说,要想仿制出完全相同的款识,不管是刻款还是印记,毕竟是非常难办的。另外,由于历来紫砂艺人都很讲究款识内容与形式的完美、非常注意迎合文人的审美情趣,反映他们的思想感情,志向抱负,特别是印记的普遍使用,篆刻艺术与紫砂壶紧密结合,使得紫砂工艺更具品位和观赏性,从而更受文人喜爱,也就更具生命力。紫砂款识以上方面的作用都是十分明显的,本人在此就不多作介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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